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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法院不批准向蒙古公司出售朝鲜总联大楼

2014年01月23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东京法院不批准向蒙古公司出售朝鲜总联大楼
图为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简称“朝鲜总联”)中央总部大楼(视频截图)。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就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简称“朝鲜总联”)中央总部的土地和建筑物拍卖一事,23日,东京地方法院决定不批准出售给在二次竞拍中以50.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9亿元)中标的蒙古企业“Ava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日媒分析,这意味着拍卖一事又回到原点,将办理第三次竞拍手续。东京地方法院在去年10月的二次竞拍后推迟批准出售。

  法院就不批准的理由称,审查企业代表者相关文件时发现蒙语文件可能是彩色复印的,蒙古大使馆关于英译文件的答复是“未盖上必要的印章,并非由国家机构出具”。

  法院认为,该公司“提交的文件无法证明中标资格,属无效竞标”。

  中央总部位于东京都千代田区的一等地段,土地面积约2387平方米,建筑共包括地上10层和地下2层。这是朝鲜总联的最大据点,发挥着与日本没有建交的朝鲜的大使馆功能。Avar公司社长向记者表示收购是出于商业目的。

  在去年3月的第一次竞拍中,和朝鲜颇有渊源的“最福寺”(位于鹿儿岛市)以45.19亿日元中标。东京地方法院在对资产状况、收购资格进行审查后批准出售,但最福寺因无法筹得资金而放弃。

【编辑:程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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