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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析四中全会:用法律制约公权力 打造良政善治

2014年10月24日 15: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闭幕,并发表公报。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海外媒体解读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在外媒看来,会议将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尤为重要的是,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约“公权力”,是中国依法治国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依法治国”方针升级2.0版

  23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指出,公报提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16字方针,可视为现任中共领导层按照“依法治国”施政理念提出的2.0版,涵盖了执政党进一步加强司法独立的逻辑思路。

  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说,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这份《决定》将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

  美国《纽约时报》分析称,尽管公报没有涉及过多细节,但是中国执政党努力以更为公正和法治的方式解决法律纷争和案件的姿态,可能会带来广泛的影响力,让中国的法律体系更为有序。

  路透社则刊文认为,“法治中国”迎来顶层设计,而从“摸石头过河”,转向基于法制和规则行事。

  文章称,以法制替代人治,重塑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才是确保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从“摸石头过河”,转向基于法制和规则行事,将有助于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用法律制约公权力

  路透社报道称,中国政府正在推进的政经改革及反腐已进入攻坚阶段,四中全会剑指“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踢开绊脚石。报道指出,尽管中央政府力推改革反腐,并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已下放逾600多项管理权限,但要打破公权滥用的习惯势力,更需要从法律制度上安排和保障。

  路透社称,正如中国总理李克强所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私权利,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自由的;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没有授权的都是禁止的。而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约“公权力”,则是中国依法治国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美国《华尔街日报》注意到,公报称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分析师认为,中共决定召开一次重点讨论法律问题的中央全会,这反映出党内人士已经意识到有必要建立现代化法律体系,来公平、权威地解决争端。

  《华尔街日报》还认为,公报列出加强司法独立的举措主要分两大方面,一是司法体制的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另一方面则提出如何加强权力监督,预防“一把手”干预司法,这包括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日本《外交家》杂志的报道说,外界从此次全会的公报中可以了解到,中央将采取行动降低地方官员对法律体系的控制;其次,中共承诺将提高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加大对官员的问责力度。

  《外交家》称,增加施政透明度和官员问责度都符合习近平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努力。四中全会公报特别呼吁在确保中国的宪法得到遵守方面,要让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发挥更大作用。

  英国广播公司则说,比较引人关注的是改进司法职权的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联合早报》指出,若按照四中全会公报提出的相关意见来落实,中国的法治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未来难点可能还是在于怎么落实。比如,官员多年养成“老爷作风”,不受法律管束;既得利益集团垄断资源对法治的破坏等,都是司法改革施政实际过程中将面对的问题。(完)

【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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