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在南沙被菲抓扣的9名中国渔民遭菲国法院“定罪”

2014年11月24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马尼拉11月24日电 (记者 张明)菲律宾巴拉望省地方法院24日“判决”今年5月份在中国南沙群岛半月礁海域遭菲方抓扣的9名中国渔民犯有所谓“偷渔”以及“捕捞濒危物种”罪,并对每位中国渔民判处高额罚金。

  今年5月份,两艘中国渔船“琼琼海09063”和“琼琼海03168”在南沙半月礁附近作业时,遭遇菲海警拦截和鸣枪威胁。“琼琼海03168”摆脱拦截驶离事发海域。“琼琼海09063”被当场扣押,船上有船员11人。菲当局后来释放了其中两名未成年人,但对其余9人提起控告。中国外交部此前已表示,中国对包括半月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外交部和驻菲律宾使馆也在第一时间向菲方作出交涉,要求菲方对此做出合理解释,并且立即放人放船,并“警告菲律宾方面不要再采取任何挑衅行动。”

  菲国当地媒体引述巴拉望省检查官罗德里格斯声称,巴拉望省地方法院51分庭法官德鲁纳判决这些中国渔民犯有“偷渔罪”,并据此对每位渔民判处罚金10万美元(约合430万比索),如不支付罚金,可处6个月监禁。法官还判决这些中国渔民犯有“捕捞濒危物种罪”,并以此为由对每位渔民判处罚金12万比索(约合2730美元),或处12年到20年的监禁。

  罗德里格斯透露,这9名中国渔民目前被关押在巴拉望省监狱内。

  今年8月份,巴拉望省地方法院也曾判决因渔船在菲图巴塔哈保护区海域内搁浅而被抓扣的12名中国渔民犯有所谓“偷渔”罪,对这12名中国渔民分别判处6到12年监禁,并判每人罚金10万美元(约合430万比索)。(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