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称美国枪击案中开枪警察很少遭司法起诉
2014年11月27日 15:0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法律专家统计,涉及警方开枪的枪击案中,涉案警察事后遭到起诉的案例非常罕见。
根据美国不少州对警方使用武器的规定,警察如果有合理理由认为自己即将面临人身威胁,可以开枪。
美国最高法院1989年就警方使用武器的合法范畴作出过裁定,规定必须结合“一名理智警察当时身处的场景”来评判警方使用武器是否合法,而不是根据事件发生后的事实来评判。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警察在当时场景下确实出于保护自身安全的考虑开枪,即使事后证明他面临的威胁并不存在,他也可能不必为开枪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对一名警察来说,在类似(弗格森枪击案)这样的案例中遭到指控并最终被定罪的情况非常、非常少见,”警务咨询师查克·德拉戈说。
今年1月,一名北卡罗来纳州警官因开枪打死一名没有携带武器的男子而遭到刑事指控。当时,这名男子驾车发生车祸,到附近一处人家敲门寻求帮助,却被屋主误认为企图入室行凶而报警。警方到场后,这名警官开枪将这名无辜者打死。
美联社报道,这是极少数开枪警察遭刑事指控的案例,更多案件中,警察不会遭到起诉。今年8月,一名男子在俄亥俄州一家超市中因手握一把气枪而被警方开枪打伤,当地大陪审团最终决定,对涉案警察不予起诉。(惠晓霜、徐超)
【编辑:葛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