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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通过反贪新法案 旨在清理腐败灰色地带

2015年03月04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韩国国会3日表决通过一部反贪法案。法案规定,公职人员、新闻从业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如果收受价值超过100万韩元(约合5700元人民币)的财物,不论是否与职务相关,都将面临至多两到三年监禁,或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

  新法律旨在修补现有反贪法律法规漏洞,规定是不是“还人情”,只要超标,就要入刑。

  要点1

  违法红线 百万韩元为界

  这部法律全称《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又称《金英兰法》,由前反贪官员、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大法官于2012年提出,但直到去年4月“岁月”号海难发生后,《金英兰法》才重新进入公众视线。

  根据《金英兰法》,国会议员、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如果单次收受超过100万韩元(约合5700元人民币)钱款或同等价值的礼品或服务,无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关,都属受贿,最重可判两到三年有期徒刑,或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如果收受财物价值不超过100万韩元,且与工作相关,可处以两倍至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估计这部反贪新法的适用对象将超过300万人。

  要点2

  配偶受贿 公职人员受罚

  《金英兰法》自一提出就备受争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法案一直拖到现在才通过,争议焦点是一些条款是否有违宪法赋予的权利。草案中有一条要求公职人员举报家庭成员受贿。持批评态度的人说,这一条款违反宪法保障的“良心自由”,会破坏家庭关系。

  执政的新国家党与最大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2日在国会商定,保留这一条款,但同意修改另一条款,把适用范围从“民法意义上的家庭成员”缩小到公职人员的配偶,并且规定,公职人员的配偶受贿,由公职人员承担相应惩罚。

  观察

  清理腐败灰色地带

  一些韩国民间团体称赞《金英兰法》获得通过,希望这部新法能够成为打断韩国社会“贪腐链”的机会,让整个国家变得更透明。

  韩国《中央日报》曾发表社论认为,人情文化是韩国公务员滋生腐败的温床,虽然司法部门对此进行过数不清的打击,但一直不见明显改善。《金英兰法》为根除这一社会积弊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按照“新政治民主联合”党首文在寅的说法,以前是受贿必须“与职务相关”,收受不相关的礼物没关系,现在,《金英兰法》清理了这一灰色地带,是“重要成就”。新华社记者 胡若愚

【编辑: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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