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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府在集体自卫权草案中写入“存亡危机事态”

2015年03月07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以非正式形式向自民、公明两个执政党提出的写入“存亡危机事态”的《武力攻击事态法》及《自卫队法》修正草案7日被媒体曝光。据介绍,“存亡危机事态”是一个新事态的概念,作为符合政府去年7月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相关内阁决定中规定的“行使武力新三项条件”的事态被提出。两党基本上接受政府的方针,但公明党在当天的执政党磋商中要求更加明确地写入行使条件。

  据报道,《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草案把存亡危机事态定义为“发生了针对与我国关系紧密的他国的武力攻击,危及我国存亡,存在国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被彻底剥夺的明显危险”。其中沿用了新三项条件中第一项的表述。

  报道指出,在修正草案第一条“法律目的”中,除了日本被侵略的“武力攻击事态等”还写入了应对存亡危机事态的措施。《自卫队法》修正草案的第三条中,行使集体自卫权与个别自卫权一样被定位为“主要任务”,在第76条的“防卫出动”规定中添加了“存亡危机事态”这一情况。

  据介绍,日本安保法制的完善工作被分为三大领域,具体为应对未发展成武力攻击阶段的“灰色地带事态”、国际和平合作活动和行使集体自卫权。包括制定允许随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进行他国军队后方支援等的永久性法律、修改《周边事态法》突破自卫队活动范围的地理限制等在内,一直以来有所局限的法制将大幅改变。

  报道称,公明党副党首北侧一雄6日在执政党磋商中就新三项条件中的第二项“为保护国民无其他合适手段可用”部分,要求在修改法律时从严反映,亮明了必须强化手段遏制武力行使的态度。公明党此举是为了就自卫队参与中东扫雷问题明确以下立场,即使中东原油运输不畅,若存在储备或可从其他地区进口等替代措施的话,就无法行使集体自卫权。

  不过,磋商中并未涉及对具体行使事例的讨论。有分析认为,这是在避免对扫雷态度谨慎的公明党和态度积极的自民党之间暴露出分歧。

【编辑: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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