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国法规不完善 艺人肖像权问题引争议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韩媒16日报道,由于韩国没有明确的肖像权和宣传权法规,当韩国艺人肖像和姓名权等受到侵犯后,法院做出了不同的判决。
目前,韩国商业机构巧妙地使用艺人的名字与照片做广告的现象比比皆是。韩国女子演唱组合miss A成员秀智起诉一家网络购物商店,称该商店打出了“秀智帽子”的广告进行产品销售。但是秀智最终败诉。
韩国著名歌手鸟叔(PSY)最近向法院起诉了一家制造商,称该企业生产销售的“PSY娃娃”能随着《江南Style》的旋律跳舞,侵犯了他的权利,要求这家企业向其赔偿损失,但是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诉讼。
韩国歌手兼演员U-IE以自己的肖像权和宣传权受到一家医院的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要求医院向U-IE赔偿500万韩元。但是在二审判决中,法院驳回了原判,导致原告败诉。
有指责称,韩国商家的营销手段在不断增加,但是韩国国内却没有明确的肖像权和宣传权法规,不能更好地保护艺人的权利。
【编辑: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