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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刑事诉讼法 杀人罪不再有公诉时效

2015年07月24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国会24日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现为25年的杀人罪公诉时效被废除,杀人罪不再有公诉时效。

  但强奸致死、暴力致死、伤害致死、杀害自己或配偶的直系亲属等犯罪的公诉时效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和商讨,没有被包含在此次修正案中。

  废除杀人罪公诉时效最早由韩国最大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徐瑛敎提出,当时轰动韩国的“小泰完遇袭案”的公诉时效即将到期,引发社会对公诉时效的巨大关注。此次获得通过的修正案也被叫做“泰完法”。

  1995年在韩国大邱,6岁小男孩“金泰完”被人泼硫酸,在接受49天的治疗后身亡。去年,韩国司法机关对小泰完受袭案重新展开调查,但没有找到可以证明该案嫌疑人——邻居A某嫌疑的客观证据,因此检方没有提出公诉。

  在该案公诉时效结束4天前,即去年7月4日,泰完的父母提出“裁定申请”,但被驳回。“裁定申请”是指不服检方不提起公诉的决定,要求将案件直接提交法院的申请。泰完的父母在“裁定申请”被驳回后提出抗诉,但最近又被韩国大法院驳回,至此该案被终结。

【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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