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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重申对“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实施制裁

2017年07月21日 10:12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新华社联合国7月20日电(记者倪红梅 史霄萌)联合国安理会20日一致通过决议,重申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实施一系列制裁措施,并在制裁名单上增加了8个团体和个人。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主持相关会议。

  决议重申,各国应对“伊斯兰国”“基地”组织及相关团体和个人实施资产冻结、旅行禁令、武器禁运等制裁措施。决议根据极端组织活动情况的变化,对制裁措施的细节进行了调整。

  决议还在制裁名单中添加了两个在叙利亚境内活动的极端组织、两个货币交易公司和4名个人,认为其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活动有关,应受到相关制裁。

  刘结一在决议通过后发言说,中方欢迎安理会一致通过这一决议。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公敌,中方支持国际社会协调行动,综合运用有效手段,加强反恐合作,特别是加强应对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散布、煽动、组织恐怖活动、恐怖主义融资和外国恐怖作战人员回流等新挑战。反恐行动必须坚持统一标准,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主导作用,加强有效协调。

  刘结一说,1267委员会是联合国及安理会的重要反恐机制。中方支持1267委员会根据安理会决议授权,同当事国密切沟通,同区域及次区域反恐机制加强合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推进国际反恐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广大会员国及秘书处严格遵照有关决议和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继续支持和配合委员会工作,共同维护制裁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1999年,安理会通过第1267决议,成立专门针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以及与其相关实体和个人的制裁机构,即1267委员会。2015年12月,安理会通过决议,将支持“伊斯兰国”的个人和实体也包括在制裁范围内。1267委员会因此被称为“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委员会。

【编辑:何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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