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哪些国家允许公职人员有双重国籍?美加德很普遍

2017年08月03日 09:45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 

  【环球时报记者 王盼盼】不少西方国家,除了一些需要特别安全许可的职位,一般对双重国籍者较为宽容。在美国,政客拥有双重国籍是普遍现象,例如电影明星出身的施瓦辛格在担任加州州长期间,一直保留着美国和奥地利双重国籍,美国参议员克鲁兹直到2014年才宣布放弃加拿大国籍。1999年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规定,禁止司法部雇用非美籍人员,不过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在禁止之列。

  在德国和加拿大,政客也可拥有双重国籍。下萨克森州州长大卫·麦卡理斯特是德国首位拥有双重国籍的州长。加拿大前总理约翰·特纳一直拥有英加双重国籍,该国许多政党领袖也都拥有双重国籍。

  在新西兰,选举法允许双重国籍者竞选议员,但同时有法律规定,如果议员就任后申请外国国籍,其议员职位将被取消。

  双重国籍意味着双重忠诚,因此很多国家不允许双重国籍者担任公职。在埃及,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被选为议员。在以色列,成为国会议员前,当选者需要放弃另一国籍。在菲律宾,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也不能竞选公职。

【编辑:何路曼】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