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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迷你”协议里,美国给自家企业留足了“后门”

2019年10月10日 03:01 来源:参考消息网 参与互动 

  这个“迷你”协议里,美国给自家企业留足了“后门”

  参考消息网10月10日报道当地时间10月7日,美国和日本在华盛顿正式签署贸易协议,同意削减农产品关税。由于这一协议不包括汽车产品,美联社称之为“迷你”协议。虽然在汽车产品问题上未达成一致,美日政府在数字领域规则上却基本没有分歧,同一天双方还签署了日美数字贸易协定,美国政府将可以防止美国大型IT企业被卷入诉讼的条款写入其中。

  根据该协议,美日两国同意取消视频、音乐、电子书等电子产品的关税,同时保障双方数据传送无障碍。协议所涉电子产品贸易额大约400亿美元。美国《纽约时报》10月8日报道指出,该协定规定“在社交网站(SNS)等服务方面,在决定与信息流通相关的损失责任时,不得采用把服务提供者视作信息发布主体进行处理的措施”。该报称“这是保护运营脸书、推特、YouTube的平台企业免遭诉讼的条款”。

  报道指出,该条款沿袭了美国1996年出台的《通信规范法》条文。据称,平台企业基于该法,即使用户上传了有问题的内容,也免遭诉讼,因此实现了快速发展。

  不过围绕该法,美国国内有议员指出脸书等逃避与上传内容相关的损失责任,批评声也日益高涨。

  除此之外,《日本经济新闻》日前的报道指出,为促进对商业来说不可或缺的数据流通,日美数字贸易协定原则上禁止国家要求企业公示源代码和算法。

  这一规则在7月日美双方进行事务级磋商中就已经敲定。《日本经济新闻》7月31日的报道称,其中多数内容是美国强烈提出的主张。

  报道分析,不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禁止要求企业公示源代码,在美国退出后才生效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也包括这些内容。值得关注的是,除源代码外,该协议还规定不要求企业公示算法。

  众所周知,算法对于AI和搜索服务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于IT大企业而言,公示算法意味着向其他IT企业泄露作为竞争力源泉的企业机密。美国拥有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这四家被称为“GAFA”的大型IT企业。《日本经济新闻》称,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重视保护本国产业的姿态。

  《纽约时报》还指出,除日美协定外,取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新协定《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也写入了同样条款。美国还向欧盟等提出了上述方案。不过该报称欧盟正在加强对美国IT巨头的管制,“恐怕不会接受”。

  此前,美国就一直反对法国对IT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今后,在数字商务问题上,美国与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欧洲之间的鸿沟可能会进一步加深。

【编辑:王思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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