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仰光消息:备受瞩目的2010年缅甸大选进入预热阶段。9日,缅甸官方报纸登出大选相关法律《联邦选举委员会法》的详细内容。
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法》,缅甸将成立至少由五人组成的联邦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职责包括组织全国大选、管理政党注册、发布与大选和政党注册相关的法令法规及负责成立下级选举委员会等。
《联邦选举委员会法》规定,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必须是年满50的无党派人士,忠于国家和人民,并且应当是被缅甸最高领导机构—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认可的社会知名人士。
8日,缅甸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正式颁布与2010年缅甸大选相关的5部法律,即《联邦选举委员会法》、《政党注册法》、《议会民族院选举法》、《议会人民院选举法》及《省邦议会选举法》。9日起,缅甸官方媒体将陆续刊登这5部法律的详细内容。
缅甸定于今年年内举行全国大选,以实现从军政府向民选政府的过渡。1988年,缅甸军队接管国家政权,同时废除了原有宪法;1993年,军政府开始召集国民大会,启动制宪进程;2003年8月,军政府推出旨在促进国内民主和民族和解的“七点路线图”计划。
根据“七点路线图”计划,2004年缅甸恢复中断8年的制宪国民大会;2008年缅甸经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2010年年内,缅甸将根据新宪法举行多党制全国大选,选后军政府将向民选政府移交国家权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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