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外长:中俄军事合作完全符合并遵守国际法准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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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外长:中俄军事合作完全符合并遵守国际法准则
2009年11月12日 0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莫斯科十一月十一日电 (记者 田冰)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十一日表示,中俄两国合作是全方位的,双方在军事技术领域的合作完全符合并严格遵守国际法准则。

  拉夫罗夫当天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消息”频道采访时表示,中俄两国合作是全方位的。中俄军事技术合作是两国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它证明了双方关系的高度互信。他同时强调说,中俄军事技术合作完全符合并严格遵守国际法准则,包括在武器转让和不扩散核武器等领域。

  拉夫罗夫指出,中国不久前举行了国庆六十周年阅兵式,展示了中国的创造能力。他说,中国人民在各个领域都非常富于创造力,这不仅体现在军事领域,也体现在汽车制造业、飞机制造业,以及纳米技术和超级计算机等领域。

  拉夫罗夫说:“我们为我们的战略协作伙伴取得的成就感到高兴,并希望全面深化我们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对于加强中俄睦邻友好,发展包括俄远东地区、东西伯利亚地区以及中国边境地区在内的的互利合作都是非常重要的。不久前中俄元首会晤时已批准了相关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拉夫罗夫同时表示,中俄在绝大多数国际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致的,俄方希望与中方继续深化在国际事务上的高度配合和协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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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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