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男子泼强酸致人失明 法院判以眼还眼
2008年12月15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伊朗一名男子对单恋的对象泼强酸,导致受害人失明,法官依据伊斯兰法律中以眼还眼的法条,日前判决嫌犯必须接受强酸毁眼的惩罚。
27岁的阿曼妮因为拒绝嫌犯求爱,四年前,被对方以强酸毁容导致失明,四年来,她历经多次手术,还在伊朗前总统哈塔米的资助下,出国治疗, 不过医生说,她已经无法再恢复视力,被告宣称,愿意照顾阿曼妮一辈子,以换取减刑,不过阿曼妮说她无法接受。
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上个月底,依被害人的要求,判处被告必须接受强酸毁眼的惩罚。
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孟加拉国等伊斯兰国家,泼酸攻击女性的犯罪案件颇为常见,伊朗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不过本案受害人阿曼妮的两个姐妹,也都遭人泼酸毁容。
据悉,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目前还保留挖眼球这种酷刑。
【编辑:陈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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