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颁新条例:外籍雇主聘十名当地人就可长住
2008年11月18日 2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八日电 马尼拉消息:为了应付全球经济衰退,菲律宾政府实施了一项新条例,凡是聘用至少十名菲律宾人的外籍人士,就可在菲律宾长住。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十八日报道,菲律宾移民事务专员利瓦纳说,菲律宾正面临全球经济放缓的危机,总统阿罗约签署这项新条例,旨在为国人制造更多就业机会。
“我们希望让外国投资者更容易获得无限期居留的签证,能够鼓励他们注入更多资金,以及提供就业机会。”
据官方数据显示,菲律宾的外国直接投资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五,而与菲律宾类似的区域经济体,则吸引了百分之二十或以上的外资。
移民局表示,新条例只适用于“在可行和可持续性的商业企业、行业或工业”中,聘用至少十名菲律宾人的外籍人士。
据知,目前大多数游客可在菲律宾逗留至少二十一天,逗留时限的长短取决于他们的国籍。
另外,大多数签证可延长至一年。(完)
【编辑:唐伟杰】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