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圣彼得堡二月二十一日电 (蒋习)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消息,二月二十日“新星”号货船装载的大米所属公司向船主索要赔偿一千两百三十万卢布。
大米进口商代表明确表示,船上五千吨大米中超过四百吨在遇难过程中遭海水浸透,“新星”号货船人员应负有责任。代表认为,损失四百多吨大米是由于“货船状况差或者运货时粗心大意”造成的。
进口商试图避免与法院的冲突,然而船主断然拒绝赔偿损失,最终大米进口公司转向海事仲裁法院提出捉拿货船诉讼。
二月十五日,“新星”号货轮(挂塞拉利昂旗的中资货轮)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附近海域遇险,八名船员失踪,其中七人是中国船员。据有关媒体报道,该船是在遭到俄边防警卫队舰艇数次炮击后倾斜沉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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