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官员主张同伊朗核问题谈判应设定期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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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官员主张同伊朗核问题谈判应设定期限
2009年04月10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法新社报道,以色列一位官员10日称,国际社会应同伊朗就核问题谈判设定期限。

  以色列副总理沙洛姆(Silvan Shalom)表示:“我们必须考虑一下,这次对话将进行多久。”“可以确定的是,伊朗、阿拉伯国家、欧洲和美国都不能容忍一个拥有核武器的伊朗。”

  8日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及德国发表联合声明,邀请伊朗展开核问题谈判。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9日表示,伊朗愿意在公平与尊重的基础上接受出席新一轮伊朗核问题会谈的邀请,但他也说伊朗不会妥协。

【编辑:张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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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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