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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成立日期】根据1997年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

  【宗旨】《公约》包括序言、24条正文和3个附件。《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并为此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

  【成员】截至2020年4月,共有成员国193个。

  【主要负责人】第1任总干事何塞·布斯塔尼(Jose M. Bustani,巴西人),任期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第2任总干事罗赫略·菲尔特(Rogelio Pfirter,阿根廷人),任期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第3任总干事阿赫迈特·尤祖姆居(Ahmet üzümücü,土耳其人),任期2010年7月至2018年7月。现任总干事费尔南多·阿里亚斯(Fernando Arias Gonzalez,西班牙人)于2018年7月上任。

  【总部】荷兰海牙

  【网址】http://www.opcw.org

  【组织机构】(1)缔约国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1次例会,可审议《公约》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做出决定。(2)执行理事会:由41个成员组成,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执理会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2年。(3)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公约》的核查条款。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司、外联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主要活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进行了7302次视察。2019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召开了第24届缔约国大会和第90-92届执行理事会,讨论了化学武器销毁、化武使用追责、预算、化学工业国际合作等相关问题。

  【同中国的关系】1993年1月13日,中国签署《公约》。1996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公约》。1997年4月25日,中国交存了批准书,成为《公约》的原始缔约国。中国自1997年5月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以来,一直连选连任。中国在海牙设有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代表由中国驻荷兰大使兼任。2019年9月,中国成功接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干事阿里亚斯和执行理事会代表团访华,代表团访问了吉林省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设施,了解日遗化武销毁工作进展,增进了对销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中国认真履行公约各项义务,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顺利接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602次视察。同时,积极开展化武领域的国际合作。2019年9月,中国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在西安联合举办化学防护医疗培训班。中国还积极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研修项目提供培训企业。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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