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导游骂游客暴露多重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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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导游骂游客暴露多重问题

2010年07月27日 11:12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批参加超低价“港澳五日游”的南京游客,在珠海遭遇女导游强行推销一种保健香烟,游客不肯买,双方发生纠纷,结果女导游不仅威胁游客要把他们丢在偏僻地点,还大骂游客是“穷光蛋、骗子”。

  不久前,一位香港导游辱骂大陆游客引发了各界关注。对于这样的现象,很多人认为是旅游业界“潜规则”使然,即在旅行社恶性竞争的形势下,低价团普遍从安排游客购物中获取利润。但笔者以为,导游辱骂游客、强行要求购物,还反映出其他方面的问题。

  其一,导游的素质问题。遭遇过“陷阱”的游客都知道,导游安排游客购物的时候,多采用诱骗性的手段。像报道中这位女导游这样,看到游客不愿买香烟,声称“今天这个烟我是一定要卖出去的”、“我们就是强买强卖”。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导游从业人员迅速增长,但素质良莠不齐,有一些业务技能不足的人,都获得了导游资格证。报道中的这位女导游,笔者就很想知道一下,她有没有正式的导游证。

  其二,导游的待遇问题。报道中有一处细节值得注意,女导游对游客说香烟必须要买,那是旅行社给她的任务。事实上,现在导游不但收入来源要靠购物回扣,很多导游甚至没有基本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导游就通过强迫游客购物来提成。

  其三,旅行社的欺诈问题。一位游客告诉记者,自己也知道低价游有猫腻,但是“在签合同时,我问是不是购物自愿,得到的答复是肯定的。”拿到旅行社给的“出团通知”上,写明“购物自愿,无强制消费”,但真正出行时旅行社并没有遵守约定。

  笔者以为,这些暴露出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比如,导游主要靠回扣,这样的现象是否需要改变?旅行社以欺诈手段揽客,是否应当受到处理?

  对后两个问题,去年通过的《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不向聘用的导游支付报酬,或者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九条规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这需要细化,并严格执行。(李清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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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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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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