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的障碍来自于偏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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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的障碍来自于偏见

2010年08月18日 17:09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知情人士介绍,早在2008年,上海徐汇区决定把位于田东路、漕东支路的漕河泾街道293街坊1/4地块,辟为徐汇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基地之一,而到2009年8月正准备开工建设,却遭到紧邻该基地的周边宏润国际花园、佳信徐汇公寓、漕东路30弄小区三个小区近6000户业主联合抗议。(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嫌贫爱富,这是很多所谓的富人的通病,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屁股坐哪往往决定着他会说啥,富人嚷嚷着主张自己的利益,这也是他的权利,只不过,有的富人会兼顾社会责任,有的则偏好于将金钱多少等同于权利大小,更在意想什么办法将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来。

  自从兰州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消息见报后,有关“贫富混居”的话题一直炙手可热,一种甚嚣尘上的观点是,“混居”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骑三轮车的和开宝马车的怎么能住在一起。

  其实富人们所反对的那些“混居”所带来的麻烦,又有多少是由“贫富”造成的?比如有人说生活习惯的问题,一样的吃喝拉撒,差别其实很细微,所谓的不同大多数是偏见造成的。贫与富的差别,远比想像中的要小得多。你开你的宝马车,我骑我的三轮车,只要财富是干净清白的,根本无须为此不自在。有人喜欢夸大这种差别,其实时间倒推30年前,大家都处于一穷二白的境况之中,没有谁比谁更有血统上的优越感。

  贫富差距本来就是社会常态,从大的社会格局说,贫与富总是混居在一起的,不同在住的地方就同在玩的地方。这么看来,贫富混居其实是个伪命题。人们早该领会到,当代的中国,本身已经是一个“贫富混居”的大社区,不管你愿不愿意,大家一直生活在一起。不屑于与穷人住在一起的那些人,你可能高估了自己的价值;而感到不自在的穷人,也大可不必每天心神不宁了,只要是靠双手生活,谁又敢轻视你呢。

  而且好的地段、好的配套,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富人们多花了钱,享受了这些公共资源,并不代表着这些资源就是为你开设的。政府以保障房的方式让穷人们也能享受到这些资源,没什么可非议的。

  以为花钱能买来一切,这是富人们的错觉,也许是城市给了他们这种错觉,以至于天长日久养成了习惯思维。多年的城市化已经让很多城市在贫富分居的道路上走得过远了,如今风起云涌的“贫富混居”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向公共利益回归。 “有钱就可以拥有一切”,那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不是文明的人类社会。如果金钱的作用是造成富人对社会资源的垄断,那么社会公器就要反向用力,调和这种作用。

  作为全体中国人的政府和公共政策制定方,政府必须清晰地告诉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的中国人,土地和住房是所有中国人的基本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资料,是公共资源,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大家总要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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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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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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