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喝酒跳舞难道是特殊“事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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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喝酒跳舞难道是特殊“事业”?

2010年08月20日 09:1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今年7月举行了一场只面向女性的事业单位招考。面试成绩占总分八成,喝酒、跳舞和乘车“遛弯”成为面试内容,而最终公布的6名入围者大多来自官员背景家庭。

  面对舆论的疑问,当地相关单位证实考试形式和内容确有其事,称这是“根据接收单位特殊的岗位要求而制定的,并无不妥”。而且,事实上,乐安县人事部门也表示,6名入围者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没有接到反对意见,6人已基本确定将被录用。

  事业单位,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一般意义上,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那么,事业单位的“事业”,简而言之,就是面向大众的服务工作。

  由此而言,江西乐安县此次事业单位的招考形式和内容,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很明显,喝酒、跳舞和乘车“遛弯”,根本不是公众需要的事业单位工作者要提供的服务。既然公众不需要这样的服务,那么,是谁需要这类服务呢?当地“相关单位”已经作出了回答:是根据接收单位特殊的岗位要求而制定的。如果我们不讳言,这些“特殊的岗位”,指的就是部门接待。

  可是,一则,事业单位既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其“部门招待”的花费,花费的必定是公帑。二来,事业单位如果总是忙于这种“事业”,那么,他们真正该干的事业,又被置于何地呢?

  公款吃喝,已然被千夫所指,居然还要设立特殊岗位配备专门的人员;以服务公众为宗旨的事业单位,做出如此让人齿冷的事,不但没感到羞愧,还大言不惭地说此举“并无不妥”。除了错愕、愤懑外,公众还能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事实上,这类令人错愕的事业单位招聘,近些年并不少见。这大概也可以作为乐安相关单位说出“并无不妥”的佐证:公款吃喝不但已经公开化,甚至已经“制度化”,以至于不得不设立“特殊岗位”应对。可是,如此浪费公帑的行为,公众却无能为力,乐安相关单位就称此次招考结果公示“有关单位没有接到反对意见”。“反对意见”肯定是有,只是无力。如此看来,如此这般的事业单位招考,绝不仅仅是最后一次。 (四川 汤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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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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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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