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变迁:曾经历复杂反复(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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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变迁:曾经历复杂反复(3)

2010年09月06日 19:3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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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变迁小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只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未设国家主席。1954年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主席,毛泽东成为第一任国家主席。1959年刘少奇当选为第二任国家主席。1970年,毛泽东建议取消国家主席,1975年颁布的宪法中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这一建制。1978年国家政治生活步入正轨后,恢复国家主席的决定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新宪法中得到正式确认,从此,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确立。1993年以后,我国政治生活中形成了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的局面。(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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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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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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