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周森锋29岁当县级市市长,曾轰动一时,在河北,再次出现29岁县长。不过,这位代理县长到任1个多月了,简历才在媒体追问下“羞羞答答”公布。记者统计发现, 参加工作整整12年时间里, 闫宁换了7个单位, 在邯郸市属下4个县 (区)转换了10个领导角色。
在舆论的穷追不舍之下,据称是“机密”的闫宁简历,如今终于被晒了出来,简历的确够简。虽然简,但还是让人窥见了不少耐人寻味的东西,比如,短短12年,闫宁居然换了10个领导角色。如此频繁调动,堪称“流水官”。
任期短,频换工作,绝非好事。犹记得云南孟连事件之后,云南省委副书记(现为云南省代省长)李纪恒怒斥一些基层官员“屁股没坐热就走人”,“有个统计说县委书记、县长的平均任职年限只有两年,乡镇负责人的任期更是只有1.9年,一个个心浮气躁,能干出什么名堂来?”
此话质疑有力!任期太短,会导致相关官员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谋事,只谋人。23岁时,闫宁成为临漳县团委副书记,到团县委一个月后就升为正科级副书记。短短一个月时间,闫宁能在团委副书记上做出什么成绩,即便想做,也没有机会、没有时间做。如果做不出成绩,没有政绩,凭什么调离?二是,少谋事,多谋人。任期太短,相关官员深知在一个位子待不了多久,就会老想着踮起脚尖往上走,为了向上攀援,就难免追求看得见的政绩,就会心浮气躁,炮制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这对当地百姓显然是一个悲剧。
其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官员任期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比如,“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此外,一般来说,乡镇领导的正常任期是3年,县级领导的正常任期是5年。如果12年换10个官职,就有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便是破格,也得符合规定。
任期太短,换人太勤的弊端日益显现,闫宁的经历是一个值得解剖的标本。为取信于民,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调查,该开诚布公的开诚布公,该纠错的纠错。而反思“流水官”之弊,则需要更高层面的制度反思。(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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