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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个“坚定不移”

2011年10月09日 1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月9日,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讲话。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 张冬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9日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

  胡锦涛在此间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上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刻总结近代中国一切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经验教训,深刻总结在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总结世界各国实现发展进步的历史启示,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他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一定要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基础。

  胡锦涛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辛亥革命100年来的历史表明,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动员和凝聚全民族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他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巩固和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广泛凝聚中华民族一切智慧和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万众一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胡锦涛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辛亥革命100年来的历史表明,实现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不仅需要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而且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

  他说,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中国过去、现在、将来都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一定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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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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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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