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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次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2012年04月19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西藏首次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19日,西藏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在拉萨举行,强巴林寺等59座寺庙和洛桑群培等6773名僧尼获表彰。图为受表彰的寺庙和僧尼代表。 李林 摄

  中新网拉萨4月19日电(白少波 陈香玉)色拉寺19日在拉萨被授予“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称号,该寺喇嘛洛桑群培说,这一殊荣“属于全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当日,来自西藏各地的僧尼代表齐聚西藏人民会堂,西藏官方在此举行仪式,表彰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强巴林寺等59座寺庙和洛桑群培等6773名僧尼获表彰。

  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发来贺信。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也分别致贺信贺电。

  帕巴拉•格列朗杰在贺信中说,非常高兴西藏自治区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在拉萨隆重举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礼遇有加、关怀备至。去年决定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广大寺庙和僧尼深受鼓舞。希望西藏广大寺庙和僧尼自觉抵制分裂主义渗透,爱国爱教、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潜心研究佛法戒律。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副会长、色拉寺管委会名誉主任洛桑群培喇嘛说,作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者,必须坚持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多做“利寺、利僧、利教”的事情,弘扬佛教的积极因素,顺应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他说,佛陀已在两千五百年前就为后代佛弟子提出建设和合、清净僧团的精神和原则,只有以满腔热忱的信仰,潜心修佛、以戒为师、爱国爱教、崇尚和谐,才是一个合格的佛教徒。

  据西藏官方发布的《关于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作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具体内容之一,此项活动自2011年10月开始,在今次高规格表彰之前,西藏各地先后评选出地区级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与此同时,西藏还实施了寺庙通水、通路、通电,以及把僧尼纳入医保、社保等一系列措施。

  获得表彰的洛桑江村喇嘛来自昌都强巴林寺,他说,过去,寺庙和僧尼一直是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有困难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如今,将寺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让僧尼也享有其他公民的同等待遇。据介绍,强巴林寺在短短几个月内,建立了寺庙书屋、安装了电视,全寺僧人参加了医保、社保,寺庙建筑也即将得到修缮。

  “这次表彰大会的召开,是对僧尼爱国爱教的充分肯定”,洛桑江村表示,一定更加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爱国爱教、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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