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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城乡同票同权 农民名额获保障

2012年05月14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从8∶1到4∶1到1∶1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实行城乡“同票同权”(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康厚明是一位进城务工农民,他和朱雪芹、胡小燕一起,都因为“农民工”的身份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康厚明看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高兴地说,这是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重大进步!

  今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代表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名额。据介绍,每67万人分配1名,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和2010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户籍人口数加权平均后作出的规定。

  从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起到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至2009年,城镇人口比重已达到46.6%。在这一背景下,“城乡同比”原则被明确下来。从8∶1到4∶1到1∶1,人们常说的“同票同权”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中得以实现。

  点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对这一制度加以不断地修改完善,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如果说1953年8∶1的比例规定有助于保证工人阶级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占相对多数,那么如今城乡“同票同权”,意味着随着我国城镇人口比重的变化,农村人口在选举及政治权利的实现上向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一规定让农民代表的名额得到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记者 白龙)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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