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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副省长:所有贫困县每年奖励1000万扶贫资金

2012年06月01日 15:21 来源:中国网 参与互动(0)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介绍情况 中国网 张琳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介绍情况 中国网 张琳

  中央外宣办定于6月1日至6月2日组织中外记者团赴贵州黔西南州和安顺市,采访我国通过扶贫开发推进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有关情况。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介绍情况时表示,实行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的规定,所有贫困县原有的资金项目、政策支持不变,并且每年还奖励1000万的扶贫资金。

  禄智明说,贵州的扶贫工作在全国是一个攻坚的主战场,首先是贫困人口最多,有1149万人,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

  第二,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扶贫攻坚的工作,按照省委的定位,“三农”工作是全省的重中之重,扶贫工作又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定点帮扶,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大班子的领导,以及州、市、县的领导都分头有扶贫点,做到责任到人。

  第三,整合资源,扶贫资金、财政资金、信贷资金,还有其他投入到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要整合起来,投放到极度贫困的重点乡镇。

  第四,将扶贫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第五,实行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的规定,鼓励贫困县奋力争先脱贫,去年已经有三个县带头实现了减贫摘帽,尽管已经减贫摘帽,但所有贫困县原有的资金项目、政策支持不变,并且每年还奖励1000万的扶贫资金。

  “以上是采取的几个方面的措施,这几年实践下来的效果比较好。”禄智明表示。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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