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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成员国称将努力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

2012年06月07日 1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大范围会谈等活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北大厅握手迎接与会各国领导人及国际组织代表,随后进行集体合影。中新社发 杜洋 摄  

  中新网6月7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宣言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努力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

  宣言称,成员国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优先方向,通过相互支持,不断在现代化和创新发展基础上增强经济发展潜力,大力推进经验交流和务实往来。

  成员国认为,经济全球化应有助于建立均衡、互利、公正、高效、非歧视的惠及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

  成员国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消除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做出贡献。

  宣言指出,成员国将深化和完善互利互惠的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实施共同投资的大型项目并吸收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参与。

  成员国认为,应继续促进各成员国边境地区及毗邻地区合作,加强互联互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成员国将努力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

  宣言指出,成员国重视发展连接欧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立相应的国际交通走廊,提高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联运效果,并将为完成上述任务继续加强合作。

  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保障生活在其境内的其他成员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益。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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