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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从基层入手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非降低难度

2012年07月02日 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日电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吕品题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进展与分析》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从基层干部入手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不意味着降低难度,而是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的。

  文章介绍,从2009年开始,中国地方政府探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纷纷破冰。阿勒泰地区纪委2009年出台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提出公开官员财产,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之后,全国已有多个地方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措施,包括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市和湘乡市、宁夏银川市、上海浦东、无锡市北塘区等。

  文章称,虽然已经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地方多数都为基层政府,尤其以县级党政部门居多,但是也要注意到这项制度试点覆盖面广,从西部偏远地区到东南沿海发达省份都有所突破,各个层面都试点和探索,从县级市,到省会城市,甚至覆盖全省范围。这种探索体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也体现了各级政府所具有的改革的勇气和决心。

  文章指出,这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地方试点探索开始的道路,可以降低制度创新风险。在局部范围内进行试验,给制度培育及规则的生成提供必需的时间,因为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在执行之前都会遇到信息不足的问题,执行的结果多少带有不确定性。

  文章称,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不断纠错与修订,待这种制度变迁取得较为显著的增长绩效,并形成某些控制负面效应的经验之后,再推行全面推行改革,就可以把试错的成本分散化,最大限度避免因不确定性而招致的高风险。

  与所选择的试点相一致,从所公示的级别来看,官员财产申报人群大多集中在科级干部和县处级干部。文章指出,此举体现了“以增量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战略思维。   

  有些人认为,从公示的级别来看,申报人群大多集中在科级干部和县处级干部“起点”不高。对此,文章指出,根据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发布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反腐败难点焦点问题其中一点是“小官大腐败”现象。一些腐败“小官”与基层民众距离近、联系多,影响了民众对政府的形象判断。

  而且根据2011年度法制蓝皮书,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不同行政级别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比例最高,超过 80%认为应当公开财产,而科级以下的认可度最低,只有64.4%的人认可。可见从基层干部入手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不意味着降低难度,而是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的。

  有些人认为,选择新官推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改革立场不坚定”、“专拣软柿子捏”。文章称,这样做,一方面为后备的干部打开上行路径,树立了科学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制度的有效性依靠执行的坚决彻底性,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减少制度变革的阻力。这些人较为年轻,财产收入状况相对容易掌握,对于公开自己的财产没有主观和客观的顾虑;而且他们在政治上追求进步的意识更强,思想更为进步解放,愿意通过参与改革,克减自己的权利,来获得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肯定。

  文章表示,当然,这是“以增量改革带动全面改革”战略思维的体现,即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和完善新制度,随着增量改革的积累,为“存量”的最终改革创造条件,最终从总体上全面改善存量的结构和品质,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面实施。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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