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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会议肯定广州垃圾分类政策

2012年07月18日 09: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省政府首次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会议,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政府跟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至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古石阳代表市政府签订责任书。会上还对广州、深圳两个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探索积累试点经验予以了肯定。

  据了解,广东“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10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规模达6.6万吨,投资约279亿元。

  会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今年评定的广东省第一批无害化焚烧厂和填埋场授牌,同时也对一些尚需整改的焚烧厂、填埋场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届时将不计入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评估考核。

  经费方面,省、市、县财政将对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运营费用支出则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此外,镇、村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收取保洁费用,争取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加快转运站和收集点建设,保障运输和保洁费用。

  广东3年实现垃圾收运全覆盖

  ● 2011年,广东选择了鹤山、增城等6个县(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县域生活垃圾城乡收运处理试点,共覆盖了50个镇街,覆盖面达72.5%。

  ● 到2012年底,珠三角所有县(市)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

  ● 到2013年底,全省各县(市)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实现一县一场。

  ● 2014年起全部投入正常运营。本报讯 (记者倪明)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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