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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详解三沙市政权筹备情况

2012年07月18日 10: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海口7月18日电(记者关向东张茜翼)“由于地级三沙市是新设立的市,因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成立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授权筹备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召集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确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公布代表名单、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毕志强17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详细介绍三沙市政权筹备情况。

  毕志强介绍,筹备组的具体职责有:一是负责筹备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二是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是召集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持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然后由主席团主持会议,选举产生三沙市人民政府市长等。

  “根据《选举法》第二条规定,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毕志强说,考虑到目前三沙市人口数较少的实际情况,人大代表将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三沙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定为60名。同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建议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15名,包括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由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

  毕志强透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驻三沙市的人民解放军应选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筹备组在代表总名额中决定,有关选举事宜,由筹备组和驻军协商决定。

  三沙市人民政府的市长等如何产生?毕志强介绍说,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三沙市人民政府的市长由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先由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由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

  毕志强表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结合三沙市的实际需要加强地方立法,为三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已制定的所有海南省地方性法规均适用于三沙市,那些以“海南经济特区”冠名的特区法规,也可同时参照执行。未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可以针对三沙市的特殊情况,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制定相关的综合性和单项法规。

  另,《海南日报》今日公示了三位拟任“海南省地级市”干部候选人名单,包括拟任海南省地级市市委委员、常委陈际阳,拟提名为海南省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符戆,拟提名为海南省地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冯文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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