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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力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家称有利打破壁垒

2012年07月20日 0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 吴博)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针对“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的官方解读,学者认为,这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

  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在介绍该规划有关情况时指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由政府负最终责任,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实际上基本公共服务要成为群众的基本权益。

  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吴莹认为, 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造成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差别待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制度性壁垒。

  “《规划》也在此方面做出了努力,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这些都有利于促进资源均衡的配置和地区间、群际间的机会均等。”吴莹说。

  吴莹表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首次以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的方式确立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规划、项目内容和基本标准,体现了中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又一进步。

  推进与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相适应的财政配套体制被认为是规划的一大亮点。吴莹指出,当前的政绩考核体制又促使地方政府更愿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而忽略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因此基本公共服务过度依赖于地方政府,且难以保障规模和质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问题是财政体制改革,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但是这一关注点一直未能在政策层面得到细化。

  “此次《规划》明确提出了要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可以说这方面的一个进步。”吴莹说,“只有确保事权与财力相匹配、支出责任与支出能力相配套,并促进转移支付制度下地方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实现中央政府转移支付项目目标的最大化,才能切实保证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以及持续改善的动力。”

  该《规划》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吴莹认为,这在促进“标准相同”的方面是一大进步。

  “并且从监督管理的角度来说,国家层面统一的供给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出台,也有利于监督管理,以及将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的标准化测评。”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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