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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雁过拔毛”难救滇池

2012年08月06日 08: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8月5日《新京报》)

  要改善环境质量,自然需要资金支持,而据报道,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昆明市政府拟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的初衷无疑是善意的,但这种向游客收取所谓“生态保护费”的“雁过拔毛”的方式值得商榷。

  法律并没有给予地方政府向普通游客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的权力。生态资源保护费征收一直存在,而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给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必须遵守“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

  “雁过拔毛”式的收费是对游客的“有罪推定”。不管游客有没有污染滇池,甚至有的游客只是呆在宾馆里,门都没出,只要住进了当地酒店,就被当地政府推定为滇池的污染者,进而为污染买单,这显然不合常理。同时,当地政府无法直接向游客收取费用,自然只能通过酒店代收,这也可能导致酒店将来少报游客人数、居住天数,生态资源保护费可能只会填满不良酒店的荷包。另外,这种收费只会让游客们难以接受,最终用脚投票,对当地旅游也是得不偿失的。(舒锐)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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