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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集中安置禁养犬类 官方称绝不随意虐杀

2012年10月28日 16: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11月起,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将对市区内的各种违规犬、流浪犬和遗弃犬进行集中处理、安置和饲养,包括藏獒、松狮(大体)等4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在禁养之列。

  今年4月,《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藏獒、松狮(大体)、金毛犬等4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被禁养,肩高超50厘米、体长超70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也在禁养范围内。哈尔滨警方将在10月30日前完成对全市违规犬的摸底调查、登记办证工作。

  按规定,哈尔滨市民有6个月的时间对饲养的违规犬先行安置,可送到市区外;从11月起,将由哈尔滨警方犬只留检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进行禁养犬类的专项安置和饲养,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哈尔滨的饲养宠物犬数量在十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峙表示,哈尔滨将以区为单位对禁养犬进行检查,“绝不会采取随意虐杀的处理方式。”(记者强勇)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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