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代表委员呼吁规范网络监督形式“绿化”网络土壤

2013年03月06日 1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江耘)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需进一步规范网络监督的形式。

  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消息,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达到5.3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9.9%。

  5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宁波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向记者表示,如今网络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监督、监管的作用,由于其可操作性和廉价性,成了民众举报的重要手段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表示,网络是反腐的有效渠道,但不是“终极”手段,“目前一些不实信息的存在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网络的爆炸式发展带来了海量信息,也使网络监督存在信息良莠不齐、权威性不足、个人隐私被侵犯等许多问题,虚假信息、诬告陷害等衍生出的网络暴力时有发生。

  傅企平说,眼下网络在提升其监督力量的基础上,还要“绿化”网络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通过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使网民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能以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

  马馼认为,只有通过加强各个方面的法制,对一些网络行为做出规范,网络反腐才有望进一步发挥出积极作用。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网络立法至少应从保护公民权利和制约公权力滥用两个角度加以完善。” 他表示,在规范网络声音的同时,应注重尊重并保障公民正当的权益。

  从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施杰建议出台《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公民正当表达意志的权利和捍卫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优化网络民意表达环境,遏制网络暴力。(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