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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地方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 接受人大监督

2013年03月08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8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日表示,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监督,不能打赤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介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举债融资不规范、不少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等问题,全国人大及时提出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国务院于2010年12月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并在2011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常委会汇报了专项审计情况;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就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要抓紧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监督,地方各级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能打赤字。

  吴邦国指出,针对一些地方县级财政困难,2008年常委会在审查中央决算时提出,要力争用2至3年时间建立起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随后,就这个问题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并在2012年听取审议国务院相关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些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县级政府支出责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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