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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 下放投资等审批事项

2013年03月10日 1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万淑艳)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10日在此间宣布,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下放投资等审批事项。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于当日上午举行,马凯在会上作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马凯指出,中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

  马凯表示,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方案》提出:

  一是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特定情况和需要总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项目,国务院部门只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地方政府也要按照这一精神,大幅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二是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一律下放地方。

  三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马凯称,改革后,地方政府要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肩负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责任,国务院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下放过程中,要避免发生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问题。

  “同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紧急情况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马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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