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人大代表呼吁对自然保护地立法 称正处最佳时机

2013年03月18日 09:36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代表向大会提交尽快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呼吁针对自然保护地立法。

  闫傲霜说,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正处最佳时机。从2004年开始,我国就开始起草《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历时10年。现有的自然保护地布局不合理,环境遭破坏严重,生态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闫傲霜介绍说,目前我国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8000余处,占国土面积的18%,但分布不均,布局不合理,中东部地区自然保护地覆盖率不足5%,这也是今年1月中东部地区大规模爆发雾霾天气的重要成因之一,我国每年因生态导致的GDP损失数以亿计。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分属林业、环保、住建、农业、国土、海洋等十几个部门,各部门条块分割、行政壁垒现象严重,现行《条例》或管理办法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权和监督权不分,环保常受制于地方发展需求。闫傲霜建议,由环保部专职负责监督自然保护地管理,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公园等提供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的范畴;将自然保护地分为四类,保护程度分为“不允许人类干扰”“允许合理人为保护措施”“有人类干扰,无直接利用资源”“有人类干扰及有限制的资源利用”;自然保护工作本身可以创造约20万人的就业机会,通过增强当地社区自我管理能力,限制保护地垄断经营,可以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本报记者 张景华 杜弋鹏)

【编辑:燕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