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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国际油价均价基本持平 油价不作调整

2013年04月10日 1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资料图:2月25日凌晨,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年内首次上调,其中汽油每吨300元,柴油每吨290元。折合93号汽油0.23元/升,0号柴油0.25元/升。随后,北京市发改委据此也相应调整了北京汽、柴油价格,92号汽油零售价提至8.05元升,0号柴油零售价提至8.03元升。此次调整后,国内部分地区的汽油价格重新回到“八元时代”。图为车主赶在调价前进站加油。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国家发改委明确成品油价调整信息发布时间

  中新网4月10日电(王珊珊) 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消息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后的10个工作日已满,但由于汽、柴油的涨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新机制下的首次油价调整将延期,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如出现以下情况将不调整或者少调整:

  ——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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