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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动物尸体至少要埋1.5米深

2013年04月13日 14:3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受部分地区发生H7N9禽流感影响,广东大量家禽无法外销,不少养殖户忍痛杀鸡埋鸽。12日晚,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蒋文泓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动物尸体需作无害化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蒋文泓表示,即便是没有发现病害的动物,进行销毁处理时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执行。

  对于一般采取的掩埋方式,国家标准要求,掩埋地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m以上;焚烧后的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同时,蒋文泓表示,广东有些地方有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可直接拨打当地无害化处理厂电话。(记者 刘勇)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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