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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辞去上海市高院院长职务 崔亚东任代理院长

2013年04月18日 09:05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应勇辞去上海市高院院长职务 崔亚东任代理院长

  今天(4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进行了一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蒋卓庆所作的《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所作的相关研究意见的报告,并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此次审议的促进改革创新决定,明示改革创新法治路径,以制度创新保障和推动转型发展,对于凝聚社会各方共识,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激发全社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支持、促进、引导和规范上海改革创新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侨民宗委和农业与农村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应勇辞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经下午的全体会议表决,决定接受应勇辞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并对相关人事任免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经上午的全体会议表决,任命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任命陈立斌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一新为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许祥云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韩耀武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免去沈志先、陈立斌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叶青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柳小秋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苏华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谈信友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会上,殷一璀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赠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崔亚东、陈立斌、叶青代表受任命人员作庄严的任职承诺,其他同志作书面任职承诺。

  殷一璀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将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法规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有效实施;会议审议的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对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促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将决定草案修改好,充分运用法律资源,为本市破解改革创新的瓶颈和难题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

  殷一璀指出,本次会议还审议表决了6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各委员会要以对代表、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更加充分地与代表沟通,让更多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并积极探索代表参与立法的新途径,努力使代表议案办理取得良好的成效。殷一璀强调,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等工作已全面启动。要形成合力编制好五年立法规划,有针对性地做好代表学习培训等工作,努力通过做实每一个工作项目,确保常委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薛潮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副市长姜平,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列席会议。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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