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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涉嫌非法组织生产

2013年05月12日 2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5月12日,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5.11”瓦斯事故救援工作结束,相关专家正在出事矿井展开调查。该起瓦斯事故造成28人遇难,80人生还。目前,出事矿井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调查也还在进行中。图为出事煤矿井口被封,一名警察坚守。中新社发 刘忠俊 摄  

  中新社泸州5月12日电 (记者 刘忠俊)中国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12日在四川省泸州市表示,桃子沟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初步分析为该煤矿涉嫌非法组织生产,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多个作业点,在通风性差的条件下作业,导致瓦斯浓度增大,遇火爆炸。

  四川省当日下午在泸州市紧急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付建华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5月11日14时20分,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导致28人遇难,8人重伤,10人轻伤,伤员均在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救治,其中3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针对四川省小煤矿多、技术落后、安全隐患严重的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首先立即吊销此次瓦斯爆炸事故当事煤矿所有证照,封住井口,决不允许任何人下井,永久性关闭该煤矿。

  杨栋梁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核准、确认遇难人数,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特别是对8名重伤人员要采取特殊救护措施;要认真做好遇难者家属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每个遇难者的家属成立一个对应的工作小组,依法、依规进行赔付安置;由四川省政府组织调查组,依法、依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将对此次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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