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减至2个利于全程监管
中新网5月16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6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司负责人孙梅君指出,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到现在的两个,有利于实现全程的监管。
孙梅君称,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总局的“三定”方案里,体现了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减少了监管环节,从从前的多段变成少段。改革以后,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到现在的两个,一个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外一个是农业部,两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按照“三定”规定,食用农产品以及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环节之前是由农业部门来监管,之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这就是说,从农田到餐桌,主要的食品监管部门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两家。应该讲,相对于过去,改革以后,过去常讲的实现无缝监管就比从前要有很大的进步,因为环节减少了,缝隙也就少了,监管的空隙、盲区就少了,有利于实现全程的监管。
第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由分散到统筹。过去由于多家部门来管理食品安全问题,资源是分散配置的,不利于形成合力。改革以后,有利于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整合集中起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大家知道,这个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部门之间的分分合合,而是要通过体制改革实现行政效率的提高,提升监管能力。
第三,这次改革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来讲,实现了食品和药品监管的统一。对于健康产品实施统一监管,这是国际趋势,这样也有利于利用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因为食品和药品性质不一样,但是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和方式有很多相通之处。
第四,通过这次改革充实了监管力量。“三定”方案里面强调了要加强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设,尤其是要在基层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包括今后要在乡镇一级设置食品药品监管配置机构。
孙梅君指出,食品安全涉及面很广,不可能一个部门包打天下,还需要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比如说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标准仍然由卫计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食品的相关材料,比如说包装材料、容器等仍然由质检总局负责,对于消费欺诈的行为,依然由工商总局来查处。刚才大家提到的对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打击,肯定由公安部门来承担。这也是各个部门的职责所系,发达国家也不例外。
孙梅君称,这次改革以后,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平行管理的少了,上下游的关系多了,重复交叉的少了,相互倚重的关系多了。当然,要说没有一点重复交叉、空隙、盲区也不太可能,今后还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的机制。这次改革大家也注意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仍然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总局还加挂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继续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这样,这种全程监管的能力相对于过去有了大的提升。
孙梅君最后指出,总体上讲,这次改革从大的方面解决了多头监管的体制不顺的问题,形成了相对集中统一、主辅分明的模式,坚决避免再出现同一个事情多个部门管或者都不管的现象。当然体制改革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责无旁贷,如履薄冰,履行好我们的职责,今天启动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就是一个具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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