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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众高管参选院士难履行与企业的契约

2013年05月24日 09: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国工程院对外公布了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在公布的560名有效候选人中,多位企业高管也榜上有名。企业高管候选人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易小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吴生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束国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维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耿汝光等。

  中国每年都会产生多如牛毛的各种老总,如同娱乐圈里时刻都在产生明星一样,明星要想永葆自己光芒万丈,就一定要走“一身多栖”的自我包装之路。唱歌成功了,就要借着温度进军银幕,尽管演得不入流,但毕竟混个脸熟,脸熟之后,就要马不停蹄地再进军主持人行当。老总们也从娱乐圈的生态中得到了这个启示,在另一个圈子里走上了“一身多栖”之路,借着现在的热度干脆来个商而优则“士”。

  企业老总参选院士,于情于理都说得通,因为这也是人的一项权利,努力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符合基本条件,谁都不能剥夺老总们的这项权利,更不应当受控于他人的任何声音。然而,另一个现实却是,你现在还是老总,与所在工作单位也有着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而谁都知道,科学院的院士并不是一个轻飘飘的只是开开会的头衔,不但现在需要有实实在在的科学成就,而且将来还要不断地有更大的科学成就,这才对得起院士这样的名号。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支撑个人名誉的成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要做到这些,首先就需要为科学投入毕生的时间和精力,然而一个日理万机的老总,怎能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

  很明显,如果企业老总想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院士,那么就一定要有所牺牲。在还是企业老总的前提下,如果要实现当院士的权利,就必然要抛弃另一个义务,而这个义务恰恰是与企业老总有着契约关系的工作单位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不管你的工作单位是国企还是私企,这都是对企业的一种违背契约的行为。

  企业老总参选院士,于情于理都说得通,但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违背社会契约精神的行为却无法说通。要么辞掉公职做一名纯粹的学人,要么做好老总的工作放弃一些现在还不适合实现的权利,除此之外,别无他法。(马进彪)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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