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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银行贷款占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78%

2013年06月10日 12: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天在其官网公布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分别占78.07%和12.06%,仍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

  债务余额结构及变化情况方面,审计结果显示,从债务举借主体看,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的分别占45.67%、25.37%,仍是主要的举借主体。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单位债务余额增长较大,分别比2010年增加3227.34亿元和1295.72亿元,增长比率分别为22.50%和32.42%。

  审计结果指出,从债务资金来源看,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分别占78.07%和12.06%,仍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2012年底银行贷款余额比2010年增加1533.96亿元,但所占比重下降5.60个百分点;发行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增长较大,分别比2010年增加1782.13亿元、1308.31亿元,增长比率分别为62.32%、125.26%,其中发行债券中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增长比率达113.40%。

  审计结果表明,从债务资金投向看,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土地收储、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占已支出债务额36 434.47亿元的92.14%。用于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和市政建设的债务支出增长较大,分别比2010年增加3295.45亿元、720.68亿元、652.83亿元和407.74亿元,增长比率分别为30.29%、141.47%、21.15%和4.15%。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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