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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灾后“不惜一切代价”的表态于事无补

2013年06月13日 16:3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吉林德惠火灾、厦门公交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和官员都通过媒体向公众表态:调配最好的医疗资源,调配最好的医务工作者及医疗设备尽全力对伤者进行医治,不惜一切代价保证伤者生命安全。

  “不惜一切代价”云云已经成为几乎所有灾难发生后的官方表态用语,并且官方也确实特事特办,表现出了“不惜一切代价”的行动。

  但是,这个“不惜一切代价”对伤者来说,可以起到相当大的救治作用,对逝者来说,一毛钱的作用也没有。

  仅仅两场火灾,170多条鲜活的生命终结了,170多个家庭彻底破碎了,这个损失和伤害是难以用金钱估量的。虽然可以对伤者“不惜一切代价”去救治,对死者的家庭却很难做到“不惜一切代价”来帮助。过了眼前的难关,今后漫长的日子里,谁来关心、帮助他们呢?

  “不惜一切代价”的宣誓和行动应当提到灾难发生前。当灾难发生后,除了“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更需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出事实真相,分清责任所在,减少事故诱因,而不是“不惜一切代价”掩盖事实真相,自我开脱责任。

  多年来,我们对大大小小的灾难总是采取一种尽快处理、尽快遗忘的态度,缺乏“打破砂锅纹(问)到底”的精神。事实真相,简洁再简洁;责任追究,“宜粗不宜细”。因为事实真相不清不楚,无法做到事实分析;因为“宜粗不宜细”,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切实的处理。“惩前毖后”成为一句响亮的空话,灾难就只能一再重演,变成可持续发展,且愈演愈烈。

  厦门公交火灾由警方确定为“纵火案”,并分析为1954年出生的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如果我们的社会仅仅满足于警方给出的惜墨如金的几句话结论,不对陈水总这个人究竟为什么会“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进行深入的调查,从中找出一些值得人们警觉的问题加以注意,很难保证这样的惨剧能够减少。有人说,任何社会、任何制度下都有陈水总这样的反人类、反社会恶魔。对陈水总这样的恶魔应当全民共诛之。这个话说得没错,可惜只说对了一半。第一,为什么有的时代、有的制度、有的社会、有的地方恶魔产生的多,有的则产生的少,仍然值得研究。第二,我们过去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那就是说,人与鬼包括恶魔是可以转化的。陈水总是怎样从一个人转化成恶魔的,其中的内因是什么,外因又是什么,需要根据大量事实真相进行分析。不做这样个案的分析研究,我们又怎么能够有效地防止人变成恶魔伤害同类呢?在这方面花一点必要的代价,终归要比灾难发生后“不惜一切代价”去抢救伤员更有利于和谐社会。

  防止灾难对人的伤害,特别是防止人变为恶魔制造的灾难对人的伤害,除了政府有责任之外,全社会也需要公民有自我保护意识,也需要公民在必要时“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安全。比如说,宁可牺牲一些个人利益(时间、金钱、享受),对那些不安全的场所或人保持警觉。前几天,一位从五台山旅游归来的老师告诉我,旅游车上满员19人,司机为了多收钱,还要往车上装人。全车的北京人集体抗议,并表示你要多装一个人,我们就集体下车。她说,北京人真齐心,硬是制止了司机的违规行为。我说,北京人真爱惜生命,自我保护意识强,也敢于同那些损害人类生命的各种“隐患”作斗争。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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