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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昌白蚁防治民企被行政封杀 官方称其恶性竞争(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6月16日 09: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另一家在南昌开办白蚁防治公司的王先生(化名)说,从2005年创办公司之后,就在不断的跨越行政障碍。公司也一直在夹缝中生存。

  王先生:我05年在工商局是顺利的,但是进入房管局就麻烦了,人家说没有明文规定民营企业可以搞,我说怎么没有呢,工商局给了我批准。他说我不跟你讲这个。八年就这样,坎坎坷坷的。46号文件出来以后,我就都不能通过。我们又投诉,投诉到南昌市法制办。

  在多家南昌白蚁防治民企的不断反映下,2011年11月,南昌市政府法制办向南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发送了建议暂停执行“46号文件”的函。这也让王先生点亮了一盏希望的灯,但光亮很快又熄灭了。

  王先生:他说这个是暂停执行,不是叫我停止执行,就没有办法了。我跟房地产开发商订的合同他都不允许。这个文件给开发商,开发商只有拿这个业务给白蚁所去做。我企业基本上就是要死掉了。

  江西南昌白蚁防治民营企业被行政文件一次次“封杀”,从2007年至今也不断有媒体关注此事,现在也有舆论提出了“政府部门不惜制造违法文件,为保行政垄断封杀民企”的质疑。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南昌市房管局法规处处长万剑波。

  面对关于南昌市房管局等部门下发的(2010)46号文件是否合法、为什么没有按照南昌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函中要求的“暂停执行”的质疑,南昌市房管局法规处处长万剑波认为,46号文件肯定不违法,那个建议函发的没有依据。

  万剑波:这一定是合法的文件,如果真的是违法的文件,我们市政府就会下鉴定,撤销这个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函,我们市人大都认为,下的这个函不严肃,没有依据。

  对于住建部在130号令关于设立白蚁防治单位的相关规定,万剑波表示,这要考虑到白蚁预防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由市白蚁预防研究所来从事相关业务也从而理所应当,并非行政垄断。

  万剑波:这个130号令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来考虑。国家一直把这个费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个项目。只有行政事业性单位。并且取得收费许可证的单位,才能收取这个费用。征收完了之后,给他进行白蚁预防,不存在市场垄断的问题。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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