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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自查:2012年度2404万元使用不合规定

2013年06月24日 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董冠洋 丁栋)中国审计署24日公布了对自身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检查结果。公告显示,2012年度审计署实际财政支出11.06亿元人民币(下同),较预算结余1.16亿元。此外,审计署自查出当年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04.3万元。

  2013年3月至4月,审计署对其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计署本级,及所属京津冀特派办、沈阳特派办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

  就审计署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公告显示,审计署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审计署部门财政拨款122223.1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0617.01万元,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606.17万元。

  本次重点检查的审计署本级和所属京津冀办、沈阳办、外资中心等3个单位,财政支出共计40774.57万元,占当年审计署财政支出总额的33.36%。其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为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不合规定的问题金额为1957.43万元。

  具体而言,审计发现,由于没有正常的经费来源渠道,审计署所属京津冀办和沈阳办将公用经费用于派驻地方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上述两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将房屋出租等收入上缴中央财政,而是准备用于弥补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缺口,涉及金额1110.35万元。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审计署所属其他16个特派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实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累计缺口4683.04万元,长期用其他资金垫支挂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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