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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国税局被指5000万建办公楼 回应:3533万

2013年07月02日 14:0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办公楼外景

办公楼外景

  7月1日,广西贵港市国税局陷入“豪华办公楼门”。有媒体报道称,其正在斥资5000万元修建新办公楼,“项目地处城市新区,占地约10亩左右”,“楼内地面上上下下用的都是豪华大理石材料”。对此,贵港国税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表回应称,报道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

贵港市发改委【2007】27号文的立项批复

  此前的报道中提出问题,该办公楼工程曾获贵港市发改委2005年和2007年前后两次立项批复。报道引用贵港市发改委【2007】27号文的立项批复称,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国税局申请国家税务局拨款及自筹解决。”并就此追问,其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超标准建设?

  贵港国税局在其官网上回应中表示,其之所以要新建办公楼,原因有二:一是规划新建的快速铁路将横穿贵港市区,国家税务局办公用房全部列入该重点工程拆迁范围,因此需要拆迁新建;二是现有办公场所“面积严重不足,制约工作开展”。回应中说,由于现有办公用房为2000平方米左右,扣除部分计算机房、库房、纳税资料室、食堂等专业用房和附属用房面积后,“人均使用面积仅为规定标准的一半左右”。

  对“重复立项”质疑,贵港国税局亦予以否认。其称,出现两次立项是因为2005年第一次立项时,用地问题没有解决,办公楼无法开工。2007年,国税局重新申请立项。2011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的审批手续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复立项的问题”。

  贵港国税局还否认了“新楼总投资5000万”、“部分资金靠自筹”等说法。其在回应中表示:“项目总投资为3533万元(含征地款821万元及信息化建设资金等)”。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拨款,且并无自筹资金。

  对于前述报道中新办公楼“上上下下使用豪华大理石材料”的描述,贵港国税局回应,装修材料除了墙裙和大门门套使用普通人造大理石外,其余均使用普通瓷砖,“所使用的材料都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用材要求”。  (记者孝金波)

广西贵港市国税局网站截图。

  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闻报道《广西贵港市国家税务局:5000万新建办公楼遭质疑》反映问题的回应

  2013年5月23日下午,中国产经新闻报驻广西记者站白琳记者就我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一事到我局进行采访。白琳记者称,接到举报,我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存在建设豪华办公楼以及有重复建设之嫌,现到我局核实有关情况。我局热情接待了白琳记者,并按其要求作出了答复。该报于2013年7月1日在B3版刊发了《广西贵港市国家税务局:5000万新建办公楼遭质疑》的报道,与真实情况不符,现将情况公布如下:

  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立项原因。

  (一)由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必须拆迁新建。2007年底,根据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关于要求贵港市国家税务局预先做好房屋拆迁准备的函》及贵港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委会议纪要通知,规划新建的南广快速铁路将横穿贵港市区,在规划新建的南广快速铁路站点及线路走向的拟定方案中,贵港市国家税务局现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全部列入该重点工程拆迁范围,需要立项新建。

  (二)现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制约工作开展。贵港市国税局原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2000平方米左右,扣除部分计算机房、库房、纳税资料室、食堂等专业用房和附属用房面积后,人均使用面积仅为规定标准的一半左右。由于办公业务用房面积不足,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票证等库房的容量以及标准均没有达到规范要求;金税工程二期、三期计算机房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急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解决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立项审批情况。

  2005年,我局向贵港市发改委申请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立项,市发改委作出了批复,但由于用地问题一直未解决,项目无法启动。2007年我局重新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市发改委给予了批复。2007年9月,我局按照中央直属单位基建项目垂直管理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出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屋立项申请。2007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立项。2011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我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的审批手续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复立项的问题。

  三、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我局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为9495m2(含地下人防工程、车库、职工食堂等附属用房及计算机房、税收票证库房、办税服务厅等专业用房),项目总投资为3533万元(含征地款821万元及信息化建设资金等),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无自筹资金,项目单位造价及人均面积标准均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存在超标准建设问题。

  四、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及装修情况。我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批复的建设面积和投资总额建设,装修材料除了墙裙和大门门套使用普通人造大理石外,其余均使用普通瓷砖,所使用的材料都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用材要求,不存在报道所述的“上上下下使用豪华大理石材料”问题。

  我局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合法合规。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贵港国税进行监督。

  贵港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1日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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