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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营改增”试点8月1日起实施

2013年07月05日 17:51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起,贵州省将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7月15日前,市国税局将把已核实的3059户试点纳税人的数据全部录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这也标志着我市“营改增”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5日,贵阳各基层国税局接收各级地税机关交接的“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基础电子信息及纸制资料共8343户,其中包括交通运输业4890户、现代服务业3453户。经市国税部门核实确认,3059户为“正常户”的试点纳税人。

  为确保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实施阶段顺利开出发票,市国税局对纳税人用票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对尚在核实的“营改增”纳税人的用票需求进行了预测。同时,市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窗口,开设试点纳税人“绿色通道”,以便为试点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市国税局已完成251户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工作。

  根据部署,8月1日起,全省将开启所有“营改增”试点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届时,市国税局将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及时收集、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试点平稳运行。 (付燕 记者 赵克)

  ■背景资料

  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开始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一)扩大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二)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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